首页 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四、 重点工作 (十五) 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五) 四、 重点工作 (十五) 严格履行审核决策程序。按程序通过立项的水利PPP项目,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地方政府或经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并按要求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应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备案信息保持一致。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