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七、 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公布)第十三条中的“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修改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 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公布)第十三条中的“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修改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