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2024年) 二、
二、 调查范围
本意见所称涉河湖重大问题是指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占用水库库容,以及违法违规取水、排污、设障、养殖、采砂等损害河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
通过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卫星遥感监测、河湖巡查、部门移送,以及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审计转办等途径获取的涉河湖重大问题线索应当纳入调查范围。
本意见所称涉河湖重大问题是指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占用水库库容,以及违法违规取水、排污、设障、养殖、采砂等损害河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
通过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卫星遥感监测、河湖巡查、部门移送,以及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审计转办等途径获取的涉河湖重大问题线索应当纳入调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