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五、 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五、 五、 将附件一第二部分第(三)项第1段修改为:“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3项Ⅲ等(堤防3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