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三十八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工程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或者重建。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