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

项目简要说明;

开标后,符合开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基本情况:投标人、报价、有无修改函等。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初步评审情况:

有效投标文件的确定(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

废标原因的说明。

详细评审情况:

技术审查和评议;

商务审查和评议。

评审结果及推荐意见: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评标报告附件: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签名;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投标报价评审比较表;

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往来函件;

其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