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
项目简要说明;
开标后,符合开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基本情况:投标人、报价、有无修改函等。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初步评审情况:
有效投标文件的确定(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
废标原因的说明。
详细评审情况:
技术审查和评议;
商务审查和评议。
评审结果及推荐意见: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评标报告附件: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签名;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投标报价评审比较表;
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往来函件;
其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