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二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可以书面要求招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答疑会或标前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