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