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