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十四条 档案验收通过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验收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组成员及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