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七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建〔1994〕130号1995年4月21日颁发,水政资〔1998〕51号1998年…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