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重大专题研究、基础工作等前期工作的招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