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建议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如下:
技术标评标标准:
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占技术标总分的40%~50%
技术创新占技术标总分的20%~30%
质量保证体系占技术标总分的10%~20%
项目进度安排占技术标总分的5%~10%
其他占技术标总分的5%~10%
商务标评标标准:
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占商务标总分的25%~30%
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与资历占商务标总分的20%~30%
人力资源配备及服务方式占商务标总分的20%~30%
投标人财务状况占商务标总分的5%~10%
投标报价占商务标总分的5%~10%
其他占商务标总分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