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二章 强制性条文制定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强制性条文制定 第十二条 针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水利标准化业务主管机构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