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原则上以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为单位核定。同一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所属的多个工程供水价格统一核定,其中多个工程向不同区域供水且区域差异较大的,可分别定价。同一水利工程向不同区域供水且成本差异较大的,可按区域分别定价。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