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供水经营者申请制定和调整供水价格时,应如实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供水生产经营及成本情况,并出具有关账簿、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