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已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稽察的基本建设项目,水利部一般不再组织内容重复的检查。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