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支持方式和标准 (三)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三) 第二章 支持方式和标准 (三) 水生态治理工程。包括水土保持、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等。对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按照项目投资的40%、50%、70%、70%予以支持。建设内容不含水污染治理、水景观建设等。 中央直属项目,政府投资原则上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安排。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比照中部、西部地区投资政策的项目,经综合测算确定支持标准。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