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 第四章 渔具和渔法 第十一条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渔具和渔法 第十一条 严禁炸鱼、毒鱼、滥用电力捕鱼以及进行敲䑩作业等严重损害水产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