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七条 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1992年7月11日国家气象局制定的《发布天气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气象局1号令)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