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气象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有关基层单位的意见;专业性较强的,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