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实施气象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气象主管机构的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