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备案与清理 第二十八条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备案与清理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构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