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2017年) 2.

2.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调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增强全民气象灾害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筹城市、乡村、海洋、重点区域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提高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坚持预防优先,综合减灾。高度重视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充分发挥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气象灾害风险中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各领域的协同配合,加强气象部门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部门的联动,形成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坚持依法履职,科学减灾。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新技术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应用,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坚持开放合作,共建共享。推进国际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作,开展全球监测、全球预报和全球服务,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参与全球气象灾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