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审查与许可 第十五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审查与许可 第十五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延续,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