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气象业务中使用未经许可或者被注销使用许可后生产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并造成危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