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2016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六条,发现紧急情况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的;
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八条,接到紧急情况报告,不按规定程序通知到有关单位的;
违反本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从而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的;
未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的;
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中有关各方互相推诿,严重影响机场开放正常运行的;
违反本规则第五十七条,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未保持机场正常运行时应有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