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65.37条
第65.37条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申请要求
申请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本规则第65.13条要求航空知识内容的训练课程大纲;
具备相应的飞行签派员教学设备、设施;
具备相应的飞行签派员训练教员;
民航局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申请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本规则第65.13条要求航空知识内容的训练课程大纲;
具备相应的飞行签派员教学设备、设施;
具备相应的飞行签派员训练教员;
民航局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