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2022年) 第65.75条

第65.75条 信用管理

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或者持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民航行业信用记录:

在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在申请飞行签派员执照过程中申请材料造假,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照的;

在行使飞行签派员执照权利过程中故意违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