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2022年) 第65.49条

第65.49条 训练大纲要求

训练大纲应当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训练课程:训练课程应当包括本规则附件A的知识点;根据学员的经历,课程总时间不得少于1000小时或者500小时;

每个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计划课时数;

每个课程所需的教员数量和资格的最低要求;

每个课程训练所需设施设备的最低要求;

每个课程的考核方式、合格标准和检查说明;

进入该训练课程学习的学员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