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2022年) 第65.41条
第65.41条 合格证的申请
合格证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申请表》;
管理人员、训练质量保证人员、教员的资格文件;
教室、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和说明;
训练大纲(含训练课程);
训练管理手册。
申请人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格证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申请表》;
管理人员、训练质量保证人员、教员的资格文件;
教室、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和说明;
训练大纲(含训练课程);
训练管理手册。
申请人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