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2022年) 第65.17条

第65.17条 考试的一般要求

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的执照申请人,应当向民航局指定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并在民航地区管理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考试。

飞行签派员的执照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合格成绩均为百分制的80分。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6个日历月,实践考试应当在理论考试通过后且在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完成。

执照申请人应当在初次实践考试前6个月内,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飞行签派部门具有执照的飞行签派员监视下进行不少于90个工作日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