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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委任单位代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熟悉并能正确地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建立了完成所委任职责的程序;

具有满足所委任职责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有满足所委任职责的场地、设施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