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校验机构、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飞行校验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