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第四章 飞行校验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飞行校验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校验机构应当按照校验周期和要求安排定期校验和监视性校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