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飞行校验工作的统一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的飞行校验工作。 飞行校验工作由民航局飞行校验机构(以下简称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