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3年) 第二章 飞行校验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飞行校验的种类和优先次序 第十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飞行校验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飞行校验的种类和优先次序 第十条 飞行校验应当按照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安排。一般情况下,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由高至低依次为特殊校验,定期校验,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 第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