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199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1993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