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三章 航空安保方案 第二节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二节 第三章 航空安保方案 第二节 航空安保方案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十四条 航空安保方案应当由机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签署,并以书面形式独立成册、采用易于修订的活页形式,在修订过的每一页上注有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 航空安保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