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节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一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节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航空安保经费投入和保障制度,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机场的经费保障应当满足航空安保运行需要,主要包括: 业务用房和工作场地; 必要的网络、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处置非法干扰行为和扰乱行为设备和装备; 检查、审计、测试、考察、演练工作; 安保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与更新; 安保培训; 奖励。 第四节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