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七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托运人应当准确申报货物品名,正确地对货物进行分类、识别、包装、加标记、贴标签,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相关文件。 托运人代理人从事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活动的,应当持有托运人的授权书,并适用本规定有关托运人责任的规定。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