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经信息是指为满足民用航空行业管理需要,由民航企业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收支状况、现金流量、财政资金缴拨和使用情况等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财经信息资料。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