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2006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2006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民航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