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民航行业统计调查包括:航空安全信息、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服务质量、固定资产投资、人力资源、财务信息、价格信息、机场基本信息、企业信息、航空器信息、空管信息、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等内容。
民航行业统计调查以全面调查为主,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或者临时性调查等方法为补充。以年报、季报、月报和快报为定期报表报送形式。
民航行业统计调查以全面调查为主,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或者临时性调查等方法为补充。以年报、季报、月报和快报为定期报表报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