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安全教育和培训可以单独或者与相关培训机构联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