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0年)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情况;监督检查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承办民航空管安全审计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