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六百四十九条

第六百四十九条 本规则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5日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86号令发布、2001年3月19日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99号令修订,2007年11月4日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190号令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