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四百六十四条
第四百六十四条 当航空器报告处于紧急情况时,管制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采取必要措施核实航空器的识别标志和机型、紧急情况的类型、航空器驾驶员的意图以及航空器的位置和高度;
决定协助航空器处置紧急情况的方式;
向相关管制单位及其他单位寻求协助;
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所需的情报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机场、最低安全高度、气象情报等信息;
向航空器运营人或者驾驶员了解下列信息:机上人数、剩余燃油量、可能的机载危险物质及其性质;
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
采取必要措施核实航空器的识别标志和机型、紧急情况的类型、航空器驾驶员的意图以及航空器的位置和高度;
决定协助航空器处置紧急情况的方式;
向相关管制单位及其他单位寻求协助;
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所需的情报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机场、最低安全高度、气象情报等信息;
向航空器运营人或者驾驶员了解下列信息:机上人数、剩余燃油量、可能的机载危险物质及其性质;
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