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单位应当加强与飞行管制部门和其他航空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空中交通安全。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