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2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组织岗位培训的管制单位违反本规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正确履行岗位培训职责的;
不符合开展相应岗位培训条件的;
教员的使用管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
未制定培训计划或者未将教员情况备案的;
未组织实施岗位培训、考试考核或者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的。
未正确履行岗位培训职责的;
不符合开展相应岗位培训条件的;
教员的使用管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
未制定培训计划或者未将教员情况备案的;
未组织实施岗位培训、考试考核或者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的。